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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(实用7篇)

文/香草 2021-06-09 09:39

  如何才能爱上写作文,消除对写作文的恐惧,建议大家平时多积累,多阅读优秀作文,参考别人的优点用于自身,只要天天在进步,长此以往就能成高手!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(实用7篇)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!

  【一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/1000字)

  “仁义”与中华文明

  汉语精深,从甲骨文到如今电脑上的字体,经三千年而不衰。与之相生的,是古老璀璨的中华文明:老庄无为而治,顺道而行;法家规矩法度,刑制齐全;兵家纵横捭阖,运筹帷幄;纵横家舌战群儒,心思缜密。然而,中国人受影响最深的,应当是被奉为圭臬的儒家学说。

  如果说,儒家的工具是“礼”,是君臣父子、天理纲常,那么核心思想就是“仁”。“仁”,在历代都是极为崇高的词语;先不说儒家里的“仁义礼智信”,“仁”在之首,单是对君主的评价,凡有仁者,多是圣君。汉文帝、唐太宗等都以仁爱著称。连东洋日本,受中国文化影响,男性皇室成员名讳中也有“仁”字为缀。

  小时候不知“仁”是何物,我便想:常说“桃仁”“杏仁”是否与这空洞无边的仁有所关联?或者说,“仁”偏偏是有个“二”,读音又谐“人”,是不是只有“两个人”才能有仁相称。虽说十分荒谬,但现在想来,这些想法还与这个历史被挂在帝王功德铭、儒家经典和八股文中的“仁”有几分关系。

  修养是源于内心的,仁也是一样。有许多人批判儒家,说所谓的“仁”是一种腐朽、老套而无价值的“旧社会”思想,因为经常有人为了“仁”而做出让人啼笑皆非的事。《左传》里有这么一个故事,也选入了《古文观止》说:宋襄公亲征楚国,与楚军战于泓水。楚军正在渡河,有人劝他趁此攻击,他说:“渡河时不攻击敌军,是仁义的行为。”过了河,楚军正在列阵,那个人又劝他趁此攻击,宋襄公又一次用“不仁义,不诚信”拒绝,结果两军交战,宋军惨败。这个故事让我们看着十分可笑,笑宋军的腐朽,但在春秋时,这件事却受许多人称赞,因为宋襄公恪守了《周礼》中的道德准则,将“仁”内化于心,如桃仁一样坚固,在任何时候不丧失。虽然我们大不必这样因为一己之“仁”坏了大事,但将仁化于心,有了一条道德底线,不做那些屈人歹毒之事,总是好的。这也是我爱“仁”字的原因。 (优秀作文网 www.yxZw.net)

  “仁”和所有的儒家准则,都是在人与人之间的。“人”与“人”之间的仁也在历史中多有体现:齐桓公未杀管仲成就霸业,汉文帝爱民如子,仁慈待人创造盛世;反面例子也多:白起坑杀赵国俘虏下场被赐死,元朝残暴最终九十年而亡。这些是大层面的国君与臣民,将军与下属之间的。君主不能缺乏暴力,但更不能缺乏仁爱之心,衣冠上国礼仪之邦是治国之策。正所谓“固国不以山溪之险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”,仁义治国。而生活中又何尝不是?待人仁厚,以仁律己,君子之道也。仁,正是在人与人之间。

  汉语词汇千万,但“仁”是一直为人传诵,究其原因,还是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原啊!望炎黄子孙,皆能化仁于心,以仁待人,成为仁义君子。

  【二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600字

  坚持,让河流冲破重重阻碍,直奔大海;坚持,让雏鹰飞跃苍穹,翱翔碧空;坚持,让幼苗长成参天大树,见证沧海桑田。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坚持。

  一代书法大家,练尽十八缸墨,只为心中的坚持。

  王羲之从小跟随卫夫人学字,然而,数年的学字最终被卫夫人说为“死字,毫无生气”。这激发了王羲之心中的斗志,为了练好字,练出有生命的字,他立志练完十八缸墨。从早到晚,王羲之从未停止自己练字的动作,有时身上无纸,便写在自己身上,把洁白的衣绸染得漆黑,也不停止练字。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王羲之早已练尽不止十八缸的墨水,他的字中已经蕴含灵性,他正如一条潜龙,在不断坚持与努力下,一鸣惊人,成为大书法家,留下《兰亭集序》等传世之作。

  十年如一日的坚持,让王羲之成就书圣之名。

  一位得道高僧,穿越大漠戈壁,只为心中的坚持。

  历史上的唐玄奘不如《西游记》中的唐三藏一般,天子御弟,金蝉子转世。除去同是心怀天下的慈悲的高僧外,唐玄奘的身份注定西行更加艰苦,从长安偷跑出来的唐僧,没有神通广大的徒弟,穿越黄沙大漠,没有定风珠,他便独自埋头,顶着黄沙,走向天竺。他遇到过几次强盗,也遇到过横行霸道的国王,但他心中的坚持,让他战胜了重重困难,并历经数年,取得大乘佛法,回到大唐,受到皇帝热情接待,被封“三藏大师”,将心中慈悲大爱传给天下。

  数万里不停竭的坚持,让唐玄奘实现自己的理想。

  坚持,是人生路上的垫脚石,是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。

  坚持,我最喜欢的一个词!

  【三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800字

  时常想起那片雪白。

  刚下车我便被眼前的白色所吸引,据说这是今年下得最大的一场雪,很是壮观。门外小孩的嬉闹声,屋内长辈的呼唤声都给这看似寂静的白色间染上一层喧嚣。

  就这样过了两天吧,世界突然静了下来--又下了一场大雪。

  这是我一个南方小姑娘生平见过的大雪--推开门,白茫茫一片,犹如置身于白色仙境,就连时光都因不舍这美景而放缓。远处的山与近处的树;高处的山与低处的地,上下一白,银装素裹。这白色的寂寥好像冻住了天地万物,之前或欢乐或繁杂的声响都凝结在了这片白色之间。

  我的生活也神奇地慢了下来:缠着我的小朋友不见了,爱使唤我的小叔没了踪影,我开始优哉游哉的过起我的小日子:我迎着雪景,哼着小调,写着作业。

  来这里度假真是意外之喜,这雪还在下,无声却有情,我越来越爱这素白的世界,我躁动不堪的心沉寂了下来。我开始做独属自己的事情:我对着那摄人心魄的白色画画,在寒冷的白色天地间为自己泡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。渐渐的我的性子似乎也如被雪景吸引的时间一样,慢了下来,缓了下来,柔了起来,不经意间我似乎涵养出了独属自己的那几分静气。我心中某处也在无意之中下起纷纷扬扬的白雪,为我正值青春的赤红色心灵覆上一层雪白,掩上一层静谧。

  这大雪一下就是九天,直到我走前一天才停,似乎是为我送行,不过我心中的那片雪,仍是那么素雅、那么洁白、那么安静、那么风华绝代。

  返校后许多同学都说我脾气好了不少,为人也更温和了。每每想和别人吵架时,我心中那大雪又会纷纷而下,飘落在我的心田,那重新出现的洁白又会使我翻江倒海的内心安宁下来。我也开始和同学讲道理,寻找解决方法,而不是无谓的争斗。要解决的纠纷少了,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也多了,学习动力也更足了,成绩曲线救国般的好了起来。

  我这才幡然醒悟,那哪里是雪,分明是自然天地里自由自在的静气,它教人平和,教人宁静,教人沉下心来做独属自己的事情。所以,适时给疲惫不已的自己下一场雪;给踌躇不前的自己下一场大雪;给年轻气盛、躁动不堪的自己下一场纷纷扬扬的白雪!那雪白,助你涵养一份独属自己的静气。

  闭上眼,又是那茫茫雪白。

  【四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700字

  黄昏是极美的。一想到这词,我眼前便浮现出朦胧的色彩交杂的光晕,些许温暖也随之流入心间。

  我爱极了黄昏时分的天空。大片大片的色彩漫延开来,湮没稍浅些的蓝色。那色彩是分了层的,近处是温婉的紫,稍远处却又出现了黄色,再远些便是橙色了,最后向地平线下望去,夕阳激起一片红,雄浑而热烈。

  缓缓走到十字路口,来往的人群在那光辉的照射下竟显得有些不真实。不由得站定,街对面明黄的广告牌闪耀得恰到好处,与天空格外合衬。就连那墨绿的树啊,也被染上了些柔和的橙红。这难道,不是只在我梦中浮现的场景吗?

  我在路旁站定,微微眯起眼睛,看着无数的车辆驶来又奔去。一阵晚风扑来,带走我满身的倦意。我总喜欢在黄昏时分观察这座城市,只有在这时,它才愿意在将落的日头下褪下锃亮的外衣,将柔软的内里展示给忙碌一天的人们。时间的流动似乎也放缓,一呼一吸都变得漫长,细碎的声响汇成小曲,随轻风流入耳。

  继续向前,落日似乎拉扯住我的影子,又或许是影子在留恋罢,却只能被我攥紧,于是努力地伸长自己的身体,想要与落日一同逃离。朝前望,远处的高楼似乎成了分界线,一边是顽固的蓝,另一边则是浓郁的橙。不知它们要斗争到何时才能决出胜负。

  黄昏紧紧尾随着我。到家楼下,我一步步迈上楼梯,它却无法塞进楼道里狭窄的窗。只好把光和热赠送给斑驳的玻璃,让它储藏起来,留在黑夜里默默回味。

  忆起小时候,每到黄昏时分,我坐总在家乡矮矮的屋子顶上,看云在空中飘着。不知它装载了谁的梦,又要去向何处。我紧盯着来往的每一朵云,勾勒它们的形状,幻想它们的来路与归途。很快,天便黯淡了,五彩斑斓霎时灰成一片,云朵也不知去向。

  我失望地问奶奶:“奶奶,云呢?”奶奶笑我:“傻孩子,黄昏已经过了,云也要回家啦。”黄昏真是个宝贵的东西,每天都只出现短短一下,就消失不见。

  黄昏,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,它裹挟着温暖,也蓄满了我对明日的期盼。

  【五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800字)

  一封封书信从抽屉里散落出来,那是几十年前外婆与在他乡的外公唯一的联系方式。

  “哎呦,小祖宗你怎么又乱翻东西”,外婆急匆匆地跑进房间。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奇地打量着地上的一封封信,我第一次见这个东西,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
  “这个是书信,就像是现在的电话,只不过需要人送。”外婆一边说一边拍着信封上的灰,感叹到,“这一晃眼也已经几十年了。”我缠着外婆说:“里面是什么可以读给我听吗?”我坐在地上,听外婆读着信,信中也不过是平日里的粗茶淡饭,但却尤为温馨。阳光撒进房间,同这书信一起温暖人心。

  从那次开始我喜欢上了书信,每次去到外婆家都要让外婆给我读上一段信中的内容,在信里外公总是不停地问候家里的情况,外婆也总会耐心的回复。没有什么华丽的词汇,却一字一句戳人心弦,外婆有时读着读着眼里就会泛着泪光。

  带着对书信的好奇与喜爱我渐渐长大了,我偶然有一次机会,提起笔,写信给同在异乡的叔叔。平日里在网络上滔滔不绝的我,一时间竟不知如何下笔。我小心翼翼地写好每一个字,生怕有哪个字出错。写一句话就要停下来斟酌一下,断断续续写了一个小时也才半面纸。我颇有成就感地看着信,迫不及待地想要寄出去,于是一路小跑下楼去买信封。

  把纸对折,放进信封,将信封封好送到邮局。工作人员要帮我贴邮票,我却执意要自己来。涂胶水,对齐边边角角,贴上去,轻轻地抚平褶皱,我的脸恨不得贴在那信上。工作人员看到我这个样子,不由得笑出了声说道:“现在几乎都快没有写信的人了,像你这么认真的还更是少之又少。”

  信寄出去了,接着就是漫长的等待,却阻挡不了我对于书信的喜爱。我每天都要问一句,信收到了吗?每一天都在期待,每次路过邮局都要往里面望一望。过了一两个星期,我收到回信了,上面写着“本人亲启”,我激动地跑回家,小心翼翼地拆开,一字一句地读。每过几天都要拿出来细细品读一番。

  书信在我心里深深的埋下了种子。上了初中,有机会读到《傅雷家书》。书中傅雷夫妇对于在他乡儿子的思念以及谆谆教诲深深地吸引着我。在读完这本经典后,我渐渐明白为何外婆的眼中要泛着泪光,因为那不仅仅是一封信,那更是情感的寄托,更是对于远方亲人的思念。现在书信早已淹没在时代中,但却成为我心中最喜爱的词。

  我再次提起笔,想写一封书信,写给未来的自己

  【六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1000字)

  铺开宣纸,提起毛笔,蘸墨,片刻间白纸上留下两个字:古风。

  最早接触古风是在四岁的时候。那时的我懵懂无知,被父母送去了国学课堂。国学课堂并没有什么好玩的,从早到晚都埋在四书五经中。成天面对苦涩难懂、拗口干巴的句子,着实让我在那里的生活十分无趣。

  但偶然间我遇到了《诗经》一本我真正喜欢的古文集。翻开书,大大小小的诗段吸引了我,我在里面如鱼得水,爱不释手。我喜欢里面的句子,细细咀嚼,它们就好像是夹缝生长的素兰,傲然挺立,自带幽香。那一个个如玉如珠的字眼,一句句好似精心雕琢过的文句,拼凑成一份份唯美的情愫,刻在书卷中,为世人传颂。

  古风,是一句句简短而情深的诗歌,是一篇篇唯美清新的文章,沁人心脾。

  上学后,我接触到了更多的诗词。李白的浪漫,苏轼的豪放,而最令我喜欢的则是宋代才女李清照的词:“东篱把酒黄昏后,有暗香盈袖。莫道不消魂,卷帘西风,人比黄花瘦。”“淡荡春光寒食天,玉炉沉水袅残烟,梦回山枕隐花钿。”字里行间,我仿佛看到易安前辈从词中走来,轻抹胭脂,素衣长衫,同我倾诉“寂寞深闺,柔肠一寸愁千缕”。那一句句或豪放或婉约的词,散落在每个角落,似繁星满天,成为中国古典文化的珍宝。

  古风,是一位位才华卓绝的诗人,是一片片缠绵悱恻的柔情,为之动容。

  上了初中后,我接触到了汉服。那时,我并不知道汉服是什么,因为在我的印象中,唯有旗袍是偏古风的。一天中午吃饭,我听到旁边同学讨论汉服,聊得热火朝天,有说有笑,还说许多我不懂的名词“襦裙”“褙子”“曲裾”。晚上回到家,写完作业的我躺在妈妈旁边,玩弄手中的皮筋,问她:“妈,汉服是什么?”妈妈正在看书,她抬头愣了愣,回答:“汉服,就是古人穿的衣服。”我皱着眉起身,嘴里嘟囔:“古人穿的衣服。”随后我上网一查,才知道原来汉服这么好看,如此迷人。

  照片里的人,一袭素色百褶兰花长裙,绣上淡蓝的小桔梗花,外披一件淡紫的薄纱半臂,胸口点缀着几朵盛放的梅花,腰间系上一根深桃色绸缎,侧身挂一条青蓝的宫绦。手上配一对白玉镯,颈前躺一只长命锁,耳边垂一缕银流苏,额后插一根蓝吊钗。勾一笔娥眉,妆一颊水粉,抿一席红纸,贴一对花黄。执一卷古籍,吟一对诗文,眉眼间都满是书香气息。

  这样的美,好似清泉流水,好似寒冬黄梅,好似墙头新绿,美得素静,美得醉人。从此,我就喜欢上了汉服,迷上了汉服。因为她淡雅素气,温婉淑气,又不失高贵气韵。

  古风,是一段段精心制作的丝绸,是一针针缝绣的花纹,倾国倾城。

  古风,就像一缕清风,像一壶新茶,像一树甜桂。渐渐的,我被她吸引,被她牵引,为她痴迷。她,不仅仅是一个词两个字,而是一代又一代智慧的传承,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。

  无意间,我已将她独藏心底,慢慢品析,慢慢欣赏,慢慢地,她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个词。

  【七】:我最喜欢的一个词(初三/800字)

  山是温柔,雾是温柔,樱花是温柔,心是一切温柔的起点。

  题记

  温柔,每每想起,听到这个字眼,都觉得浑身通透、舒服。

  在我眼中,外婆就是个极温柔的人。少时,很喜欢和外婆待在一起,每去她家,当她推开门时,我都会瞧见她脸上挂着的笑容。一身白色宽松的连衣裙加上灰色针织开衫的搭配,显得格外雅致。一进家门,外婆就握着我的手把我拉到沙发上,轻声问着我家里的近况,和我拉起家常。

  温柔的人说话,如沐春风。

  外婆说起话来慢条斯理,温言细语。即使是生气,也能在保持理智,循循善诱地跟我讲道理,所以外婆几乎没有严厉地批评过我。我常常会坐在外婆旁边向她诉说着在学习上和在家里的不愉快,她没有一昧地用刻板的语气命令我该怎么做,而是摸着我的头安慰我。我心中的些许不满,很快就为乌有。

  此时,外婆更像一位知心朋友。外婆会转到下个话题,我倚在她身旁上听着她讲起她儿时的生活。时不时轻声哼起小歌,对于我追问她关于她小时候的一个个问题,都会耐心的为我一一解释,此时此刻,就像是时间调慢了钟摆,而我陷落在了温柔乡。

  温柔的人做事,懂得等待。

  外婆种了很多盆栽,可她最偏爱的是,是角落那株牡丹。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外婆在阳台照料那株尚未完全开花的牡丹,她一边哼着小曲,一边欣赏牡丹。不知为何外婆会去欣赏那株尚未开花的牡丹。

  我看着那植株上硕大饱满的牡丹花苞,个个形同仙桃,却是朱唇紧闭,薄薄的花瓣层层相裹,透出一副傲慢的冷色,绝无开花意思。即使一缕阳光伸出手抚弄着它,它也无动于衷。很快,我就被这木然呆立的牡丹扫了兴。外婆告诉我,牡丹的美早已是被世人所公认了的,它美得秀韵多姿,美得惊世骇俗。其实最美的是,等待的过程,那份期待的欣喜。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,转头望向外婆,在她的眼里,我似乎看到了那株美得绚丽娇艳的牡丹。

  温柔的人在无形中,化解了你很多的棱角。和温柔的人待在一起,让你非常舒服。在未发觉时,在那么一瞬间自己也会变得温柔。我越发喜欢上了“温柔”这一词。

  “温柔”是世间宝藏,是一切温暖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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